质量安全

2014年5月13日

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


为认真履行《食品安全法》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切实保证食品安全,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:

一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、照,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、照经营。

二、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、索证索票制度、进销货台账制度、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,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。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,做到流向清楚、溯源可查。

三、经营中发现问题产品,做到不藏匿、不销售,及时清查上缴,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。

四、坚持依法、诚信经营,不销售过期、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,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,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。

五、接到食品安全预警,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,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。

六、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,学习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,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,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
七、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,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。?以上承诺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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